在全省“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中,我县6家经营单位被命名为2007年度“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 为充分发挥优秀农村经营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广大农村经营单位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高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我县联华超市长山购物广场、西董供销社北禾超市、临池供销社联华超市、焦桥供销社三元超市、孙镇供销社联华超市、台子供销社台子超市等6家经营单位被命名表彰。据工商局负责人员介绍,这批示范店是经过企业自愿申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择优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后最终确定下来的。 此次被命名的6家示范店均属县社系统。2007年以来,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利益,引领农村商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县供销社紧密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全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确立了邹平联华超市总店、三元综合服务中心超市等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农村经营门店中大力开展创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这6家农村超市,在日常管理、商品进销存、计量、消防和诚信守法经营、消费投诉处理、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引入现代营销方式等方面均达到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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