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 正文
 
我县新农合惠及74万人次
 

       发布单位:邹平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7-7-9 下午 05:05:15      

 

    “多亏加入了新农合,不然俺哪里会得到14000元的‘救命钱’?”大病初愈的黛溪办北关村刘继玲高兴地对记者说。我县自2003年先后被确定为全市首批新农合唯一试点县和省级试点县后,目前,全县有74.28 万人次受益于新农合,累计补偿农民医疗费用5800多万元。
  新农合在农村的覆盖面逐年扩大。县委、县政府把推行新农合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监管和办事机构,2005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了镇村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及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从人员配备、编制床位、建设面积,科学设置、仪器设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要求,对村卫生室实施“三制、六统一”管理。去年投资800多万元改造了6处镇办卫生院、68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46处村卫生室,形成了县、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互为补充的农村医疗网络,为农民就医提供了方便,提高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人数由2003年的8.9519  万人,增加到50.2585 万人,占到农业人口的88.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
  新农合基金为农民提供服务的保障能力逐年提高。截至目前,我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487.11万元,累计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5823.21万元,其中家庭账户支付1175.63万元,住院补偿15万人次,支出4647.58万元。
  患病农民从新农合中得到的实惠逐年显现。我县按照有关政策,采用“二升一降”,适时提高了补偿标准,逐步扩大了参合农民的收益率。一是提高了3000元以下的补偿比例,由20%调整到25%;二是提高了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年报销封顶1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三是提高了慢性病补助范围,由原有的14种慢性病种提高到17种;四是降低了县外就诊报销比例,由县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70%降为50%。另外,结合我县实际,自今年起,我县参合农民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26元,市财政补助金资金3元,县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13元,镇办财政补助资金3元,加上农民个人筹集15元,我县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筹集资金达60元。
  新农合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县累计为15万人次报销医药费近5000万元,有244人次补偿达1万元以上。同时,我县还对农村特困家庭采取了医疗救助措施,4年筹集医疗救助基金 483万元,其中已拿出365万元对30071 名特困人员施行了救助。

上一页:我县四成以上新增财力用于民生
下一页:荷泽市计生考察团来我县参观考察

 
 
 
   
 
Copyright 1997-2008 Zouping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邹平县人民政府 鲁ICP备05004623号
制作维护:邹平县政府网站
电话:0543-4261290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