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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56208A/2006-02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06-08-09 成文日期: 2006-08-09
会议名称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063号
标题 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水域资源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陈元德
承办单位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06-08-09 09:20:42
答复内容

对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陈元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关于加强水域资源管理的建议’的答复的再建议”收悉,对您所提问题局党委十分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时派人到聊城等地咨询学习了兄弟县市对类似水域的管理经验。拟采取以下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县城以内的一河两湖,待开发完成以后,拟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将水面使用权公开拍卖给单位和个人。承包者可以在保障水面公益性的前提下,开展旅游服务、餐饮娱乐以及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聊城是江北水城,他们成立了专门的水城公司。该公司向当地政府交纳一定使用费,负责全城大多数连片水面的管理。对于您提出的偷捕鱼虾、电鱼、毒鱼等不法行为,首先由水域承包方的保安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向县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由县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行政执法程序予以惩处。我们认为,我县的一河两湖只有采取这样的方法,才能有效的维护水域的环境和秩序。

二、县城以外的河道、水库等国有水域管理, 确实是我县渔业执法的薄弱方面。我县渔政站人员少、手段落后,至今没有必要的执法车辆和经费。加之我县境内河道多,违法捕捞人员分散在各种水域,常年不定时作业,也增加了执法难度。所以,目前情况下,我县渔政站只能尽最大努力,加强巡逻监督,依法取缔非法电鱼、毒鱼的行为。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向我县渔政站举报各种水域违法作业,从而使我县的水域管理走向正规。

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县水域资源的管理工作,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出监督和指导意见。

 

 

邹平县农业局

2006年8月9日

 

联系人:刘恒谦    联系电话:0543-4352565


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