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邹平”(www.zoup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邹平县政务中心616室;邮编:256200;电话0543-4268000;电子邮箱:xfbjyg@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滨政办字〔2015〕67号)要求,以做好主动公开为基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工作创新,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级、各部门都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并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梳理发布2006年以来本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进一步规范要求,确保发布信息质量,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截止年底,本年度新增公开政府信息11449条,其中镇街信息1797条、部门单位信息9652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并依规按时办结。主要公开形式包括:一是通过“中国邹平”门户网站及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二是通过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各类公示栏、电子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县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我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分工,日常工作都有专(兼)职办公室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邹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经费保障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从信息产生、信息报送初审、登记信息目录、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建立了工作流程,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二是深化了公开内容。根据《条例》、《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及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大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探索并征求各单位、群体意见,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程,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答复。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县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片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类12条,主动、及时发布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3条。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做好“政民互动”栏目的县长信箱、部门信箱实现的“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工作,及时答复、办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全年“中国邹平”网站政府信箱受理群众来信656件,其中县长信箱380件,已全部办结,部门信箱276件,办结275件,正在办理中1件。专门设立了县长热线(8112345),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全年共受理2901个,都已全部办理完毕,群众满意度为93.2%。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滨政办字〔2015〕67号),印发了《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邹政办字〔2015〕61号)和《关于做好迎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抓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群众比较关心、社会比较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事项方面的信息进行梳理,发布到网上进行了公开。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将应该公开、政策规定须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和落实。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以编办牵头的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共计3085条,其中,行政审批266条,行政处罚2466条,行政征收16条,行政确认28条,行政强制89条,行政给付8条,行政裁决2条,非许可的行政审批8条,其他行政权力18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0条。另外,公开事项(结果)信息24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2条。公开责任清单的县政府部门共计33个。安监局公开安全生产信息427条,科技局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类信息30条,物价局公开价格和收费类信息51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财政局牵头的公开财政信息共计362条,其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89条,“三公”经费类信息73条。另外,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83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以建设局牵头的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建设项目开工和竣工等信息107条。房管局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89条。以国土局牵头的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信息422条。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发改局牵头的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224条。公开城市规划方面信息174条。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人社局牵头的公开社会保险类信息168条;以民政局牵头的公开社会救助类信息138条;以卫生局牵头的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640条。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经信局牵头的公开国有企业方面信息67条。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环保局牵头的公开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检查、举报投诉等信息238条。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以食药局牵头的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311条;公开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4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以民政局牵头的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8条;公开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服务、收费等信息15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5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1449条,其中镇街信息1797条、部门单位信息9652条,公文数量为167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中国邹平”门户网站、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县档案局、图书馆等查阅场所便民渠道公开。我县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等链接,及时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法拓展了可以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今年扎实推进了“中国邹平”县长信箱、部门信箱、县长热线等相关平台建设,投入54万元,对“中国邹平”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于2015年1月中旬召开“中国邹平”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会议,对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各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发布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新版“中国邹平”网站在2015年1月份正式运行。
截止2015年底,我县有“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高清液晶屏红外触摸查询一体机34台,分别安置在各镇(街道)政府驻地或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大厅、医院、车站、银行、居民社区等公共场所,方便了群众查阅,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上公开各类信息3123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县各镇(街道)、县直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受理单位分别是县政府办公室4件,环保局2件,公安局和信访局各1件,都已经按《条例》规定的时限进行了办理、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依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申请,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前,依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先由送交科室在送交前进行初审把关,登记目录后送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字后发布。截至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同时,我县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4次(每季度)网上大检查和1次实地专项检查,督促并加强了全县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力度。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主体单位积极落实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县编办的大力推动下,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都进行了落实,将公众关心的、涉及民生的等各类信息属于公开的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服务人民群众。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着广度和深度稳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薄弱。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量还不够多,公开的面及深度还有差距。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大。
2.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县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时限的制度化、规范化意识。二是要按照《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邹政办字〔2015〕61号)文件要求,继续以做好主动公开为基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工作创新,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不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进一步做好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范围进行梳理、确定,使主动公开信息的种类更丰富,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条例》、《办法》之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查找差距,改进措施,完善不足,努力拓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文数据仅反映2015年度的情况,其他情况祥见附表。
附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邹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填写)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44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0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23(一点通)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2621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621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5 |
(一)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5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县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07 |
(一)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71(56+15台一点通)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36(17+19台一点通)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7(71+3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0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1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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