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管[2017]48号签发人:李中远
(D)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03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西董街道城镇化管理》的答复
西董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将西董街道城镇化管理纳入县管范围”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已全面延伸到镇街,全县所有镇街都已成立了城市(镇)管理所,同时加挂“邹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 执法中队”的牌子。各镇街执法中队可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镇街驻地建成区内有关的城镇容貌、违章占道经营、乱涂乱画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县城管局是镇街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的业务领导,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督察。下一步,随着全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县开发区及各镇街的城管执法权限、执法范围及执法人员、装备等方面将逐步完善和加强。根据省、市城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我县将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全县城镇执法管理水平。
邹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15日
联系人:石建雷 联系电话:0543-432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