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水利字〔2017〕53号 签发人:王允栋(D)
焦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治理胜利河焦桥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先后实施了杏花河治理工程、孝妇河长山段治理工程,有效提高了河道防洪除涝能力,改善了水生态环境。但由于我县部分农村河道年久失修,泥沙淤积,水流不畅,防洪除涝能力降低,“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而且制约了河道周边农村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必要,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既是改善水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胜利河作为孝妇河支流,是分泄孝妇河雨洪的排洪河道。按照流域防洪规划,胜利河按规划标准治理需通过河道扩挖、堤防外移、建筑物改造等治理措施,工程建设涉及沿岸大量基本农田和部分房屋、工厂拆迁工作。根据现行工程建设和征迁补充政策,并结合流域内多年雨洪资料分析,胜利河尚不具备全段综合治理条件。当前,我县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已陆续展开,相关部门将会同当地政府积极推进农村河沟坑塘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河渠周边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今年,县政府将全面实行各级河长制,明确胜利河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维护胜利河的健康生命,保障胜利河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同时,希望焦桥镇政府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有利时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并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和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体系,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水生态环境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县水利局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李 君 联系电话:0543-433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