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2017年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滨政办发〔2017〕12号)有关文件编制,现向社会公布。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邹平”政府门户网站(www.zouping.gov.cn)和“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邹平县鹤伴二路567号;邮编:256200;电话0543-4268000;电子邮箱:xfbjyg@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办法》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滨政办发〔2017〕12号)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和完善政务公开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以强化信息公开实效为目标,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做好主动公开为基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把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认真梳理发布包括历年本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进一步加强发布规范,确保发布信息质量,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新增公开政府信息22578条,其中镇街信息8304条、部门单位信息14274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9件,其中,网络申请41件,信函申请17件,当面申请1件,全部都依规按时办结。主要公开形式有:一是通过“中国邹平”门户网站及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二是通过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各类公示栏、电子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四是通过官方微博“阳光邹平”、官方微信“邹平政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县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并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我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都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分工,日常工作都有专(兼)职办公室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邹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经费保障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从信息产生、信息报送初审、登记信息目录、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建立了工作流程,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二是深化了公开内容。根据《条例》、《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及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审签单设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县将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进,实现了解读范围覆盖面大、解读方式多样化、解读流程标准化。在解读方式上采取了文件解读、专家解读、问答等公众更感兴趣和更容易理解的方式,在解读渠道上主要通过“中国邹平”门户网站和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解读。
加强“中国邹平”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片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9条,主动、及时发布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12条,积极做好“政民互动”类的县长信箱“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工作,全年县长信箱共受理2135件,其中,直接处理答复356件,转到镇(街道)、部门处理答复1779件,办结2086件,办结率97.7%。全年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7次、在线访谈3期。在中国邹平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民意中心”,内含8个专栏:热点回应、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县长信箱、调查问卷、意见征集、8112345热线、政务微博。在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调查”,用于跟踪、掌握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看法。
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及时了解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年“阳光邹平”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343条,“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30条,保证了政府在新媒体上的积极发声。
狠抓为民服务热线的管理与服务,实现了受理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双提升。全年受理县长热线电话群众来电6303个,政府信箱群众来信2135件。其中,县长热线直接处理答复群众反映事项3025件,协调镇(街道)、部门答复3278件,办结6232件,办结率98.9%,办理领导批示件8件,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滨政办发〔2017〕12号)文件,印发了《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邹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邹政办发〔2017〕16号),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群众比较关心、社会比较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重要工作事项方面信息的上网公开。各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将应该公开、政策规定须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和落实。
1.行政权力公开。我县的行政权力公开已经在2015年以编办牵头的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中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共计3085条,并在中国邹平网站设置了专栏。2017年又督促涉及单位对照县编办有关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补充、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财政局牵头的公开财政信息共计1119条,其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799条,“三公”经费类信息231条,其他各类财政信息89条。
3.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以建设局牵头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工程质量进展情况,建设项目开工和竣工等信息。房管局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以国土局牵头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信息。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发改局牵头公开了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城市规划方面信息。
5.社会保险和救助类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人社局牵头公开了社会保险类信息;以民政局牵头公开了社会救助类信息;以卫生局牵头公开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
6.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经信局牵头公开国有企业方面信息3条。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环保局牵头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评、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以食药局牵头公开了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以民政局牵头公开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信息。
10.安全生产信息和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公开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卫生信息,县级两家医院也全部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县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78条,其中镇(街道)8304条,各部门、单位14274条。公开的公文信息总数达到11992条。
主动公开的范围涵盖了普通公文、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任免、重大政务活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点领域信息等诸多方面。
(二)公开的形式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我县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并形成了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1.政府门户网站。我县将“中国邹平”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加强建设和管理,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在首页添加了“信息公开”、“民意中心”、双公示等板块,并加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网、邹平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滨州等链接,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直链图标,添加了“国务院客户端”、“中国邹平客户端”、“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及“阳光邹平”微博客户端的二维码在首页适当位置,进一步完善了中国邹平网站信息发布平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2.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我县有“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高清液晶屏红外触摸查询一体机34台,遍布在各镇(街道)政府驻地或便民服务中心、县城重点公共服务场所(行政审批大厅、社保医保大厅、医院、车站、银行、邹平宾馆、居民社区等),方便了群众查阅,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上公开各类信息(包括重大活动新闻照片)2460余条。
3.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工作,全年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各类图文信息分别是2343条、1730条。
4.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我县在档案馆、图书馆分别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房间门上方安置了标志牌,方便需要查阅信息公开的公众知晓。
5.其他。除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外,还通过电视频道、政务公告栏、各有关单位办事场所设置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网上提交的申请41件,占69.49%,信函提交的申请17件,占28.81%,当面提交的申请1件,占1.69%。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县共受理5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期答复57件,愈期答复2件,按期答复率96.61%。其中,“同意公开”并告知的为46件,占77.97%,“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为13件,占22.03%。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依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被依法纠错的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文审签单设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公文从起草开始就进行保密审核,确定公开属性,并逐级签批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截至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采取自查方式,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1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还配合县保密局开展了1次全县范围保密检查,提高了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意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主体单位积极落实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县编办的大力推动下,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都进行了落实,2017年,我县有200多个事业单位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公开了年报。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着广度和深度稳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未能跟上信息时代和有关文件的部署,对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仍然疑虑重重,不愿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从公开数量上看,各镇(街道)之间,差距还很明显。公开信息数量最多的高新街道达966条,最少的九户镇只有183条;县直单位公开信息数量最多的水利局达748条,最少的老龄委只有30条。
二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部分镇(街道)和部门信息发布不及时,重点是其他公文栏目里公文更新不能保障,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只发布动态信息,但社会与公众非常关心关注的信息发布数量少、发布不及时。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明显不属于该栏目的信息发布在该栏目里。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面及深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足、经验缺乏,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属于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少、内容也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2018年,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配套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要及时制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公开时限意识。
二是加强主动公开,重点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使主动公开信息的种类内容更丰富,重点公开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督、公共服务等领域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发布的信息要按照归属栏目以及规定格式进行发布。
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认真作好答复,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培训交流。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在2017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加大培训办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着规范、高效迈进。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条例》、《办法》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查找差距,改进措施,完善不足,努力拓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县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166件,其中重点提案9件。概括起来分为四个方面:经济建设71件,占42.8%;科教文卫体45件,占27.1%;公路交通47件,占28.3%;劳动人事政法统战3件,占1.8%。上述提案是政协委员从全县大局出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来的,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就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各县长按照分工对相关提案签署了办理意见,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提案签署了办理意见。3月14日,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就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提案办理期间,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提案办公室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调度,认真把关。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政协提案,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166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
2017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其中:农林水方面7件,占 15.6%;公路交通方面8件,占 17.7%;经济发展方面9件,占20%;城市建设方面12件,占26.7%;科教文卫方面3件,占6.7%;旅游方面4件,占8.9%;其他方面2件,占4.4%。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县人大代表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调研提出来的,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县政府各位县长按照分工对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签署了办理意见。3月14日,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将办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在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期间,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及时进行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及时进行调度,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45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其中满意42件,基本满意3件,满意率100%。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文数据仅反映2017年度的情况,其他情况祥见附表。
附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邹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区政府)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5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4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60(一点通)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038=8438+60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3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7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3105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310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3105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2 |
(一)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县(区)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2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36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06 |
(一)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69(54+15台一点通)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35(16+19台一点通)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12000余 |
(一)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9000余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3000余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4(69+3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所需列支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0余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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