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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60901Q/2018-28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5-07 成文日期: 2018-05-07
会议名称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第045号
标题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校车安全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侯彬
承办单位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8-05-07 09:55:34
答复内容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04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18〕70号)

侯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校车安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始终把校车安全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14年,教育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滨州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实施的“平安校车”工程要求,大力实施了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目前,全县共有校车219辆,属于校车公司的有71辆,属于挂靠校车公司的有138辆,邹平双语学校自备车辆有10辆,其中,小学生专用校车有152辆,幼儿专用校车有27辆,中小学生专用校车30辆。县政府为219辆校车审核办理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教育、公安交警、安监、交通运输及校车公司、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校车安全日常监管,学生乘车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但,因为免费乘车补助标准太低,校车公司及个体车主要保证运行成本,新增车辆积极性不高,受车辆数量少、一时不能大量增加车辆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县大部分校车接送趟次较多,大部分车辆接送3个趟次,部分车辆4个趟次,极个别车辆接送5个趟次。接送时间跨度较长,导致部分学生到校时间早,影响正常作息和身体健康成长。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说的,学生到校时间早回家时间晚成为影响学生健康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家长的意愿已不再仅仅满足于有车接送,而是转移到保证孩子充足睡眠、尽量减少接送趟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这一目标上来。


为促进全县校车运营市场良性发展,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和谐的校车运营秩序,妥善解决校车数量少、接送趟次多影响学生正常作息这一问题,教育局向县政府提出了相关建议,4月3日下午,县政府马军权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政府常委会,专题听取并研究教育局关于校车安全相关问题的整改建议。教育局向县政府提出的建议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如下:


一、提高全县校车补助标准,购买新车,确保满足需求。建议县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供更多财政资金,提高现行校车补助标准,让校车公司购买新车,提供更充足的车辆,减少接送趟次,缩短乘车候车时间,保障学生正常作息,健康成长。经统计,把校车运行趟次由目前3-4趟降低为2趟,校车公司需购买76辆新车。目前,按照2012年免费乘车标准,全县乘车补助为每生每天平均4.5元,(附:2012年免费乘车补助标准及滨州市其他县区补助收费标准),建议根据现有小学乘车人数,同时参考我市其他县区收费标准,将乘车补助标准提高至10元/人/天,(年补助费用从现在的2000余万元增至4300余万元)。县政府常务会已原则同意了该建议,待新学期校车公司化彻底完成以后组织实施。


二、切实加强校车运行监管。充分发挥校车GPS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校车行驶路线、行驶速度、乘坐人数、乘车纪律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开发手机APP,实现校车安全手机APP信息化管理,确保校车运营定线路、定站点、定乘员,防范因校车超员、超速、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县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徐京才    联系电话:0543-426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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