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交字〔2018〕44号 签发人:王骥
(B)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015号关于《拓宽焦临路(焦桥段)》的建议的答复
焦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焦临路(焦桥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焦临路(焦桥段)自苏实路姚孙路口至东外环高架桥路段目前正处在道路升级为省道的规划中,升级完成过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邹平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有关公路建设养护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路段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划归县公路局。建议中提到的焦临路姚孙路口向北段的拓宽改造任务,县政府将安排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我县“十三五”规划中的路网建设规划,择机适时启动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邹平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宋伟 联系电话:0543-42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