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水利字〔2018〕45号 签发人:王允栋(B)
开发区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对月河河道进行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水系建设力度整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实施了黛溪河、新月河流域等城市水系整治工作,通过综合整治,改善了城区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提高了城市水环境质量。
您提出的对月河高新段河道治理的建议十分必要,这既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新月河邹周路至济青高速段河道治理正在进行。新月河(月河五路至会仙一路)的治理提升业已列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年度工作计划,目前处于图纸设计阶段,计划于2018年6月1日之前安排招投标工作,7月至10月进行施工,争取11月前完工。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水生态环境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县水利局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王小峰 联系电话:0543-433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