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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93L/2018-282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7-30 成文日期: 2018-07-30
会议名称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第008号
标题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新答复(取消农业水费征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人 魏桥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18-07-30 15:06:38
答复内容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新答复
邹水利字〔2018〕120号                签发人:王允栋(D)


魏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农业水费征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重新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取消农业水费征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重新答复转办单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相关镇街对议案进行重新梳理和研究。因我县现行的农业灌溉水费征收标准是县政府根据地区物价局、地区水利局〔1999〕14号文件制定的,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取消,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取消农业灌溉水费。

2010年12月31日,中央1号文件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2016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通过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推进分档水价等措施,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达到促进农业节水的目的。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我县制定了《邹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县完成改革面积60万亩,到2025年完成全部有效灌溉面积改革任务。2017年我县已完成改革面积14万亩,2018年将完成改革面积11万亩。

同时,为改善魏桥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2016年我县已编制完成《邹平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方案(2017-2019年)》。在2019年度方案中,位于胡楼灌区内的魏桥镇西南部部分村庄已纳入其中。下一步,县政府县将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将胡楼灌区纳入农田水利规划,加大农田水利财政资金投入,以大幅提升灌区农田基础设施标准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水利现代化建设水平。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我县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县水利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曲浩              联系电话:0543-4345538


采纳情况 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