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平县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邹政办字〔2018〕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邹平县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早谋划、周密组织、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把迎接国务院大督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落实落地。要严格工作纪律,对被动应付、消极等待、回避矛盾、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平县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滨政发明电〔2018〕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明电〔2018〕4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邹平县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军权(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 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丁卫卫(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海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马 兵(副县长)
李剑刚(副县长)
韩 颖(副县长)
孙善君(副县长)
成 员:王允栋(县政协副主席、县水利局局长)
马庆玉(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副调研员、县财政局局长)
夏应枝(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
王玉波(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俎荣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张愿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孟 超(县编办主任)
赵 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尹兆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任)
王永兆(县发改局局长)
成德前(县经信局局长)
张念军(县教育局局长)
商献文(县科技局局长)
马和平(县公安局政委)
滕志刚(县民政局局长)
董保华(县人社局局长)
田汝滨(县国土局局长)
李中远(县建设局局长)
王 骥(县交通局局长)
刘 军(县农业局局长)
孟祥山(县文体新局局长)
董 军(县卫计局局长)
刘长海(县环保局局长)
张 清(县统计局局长)
曹慎清(县工商局局长)
刘福生(县质监局局长)
王拥军(县安监局局长)
姜 伟(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颖琦(县油区办主任)
曹国毅(县政务效能督查室主任)
董献军(县铁路办主任)
徐德生(县物价局局长)
张克武(县粮食局局长)
吴成军(县金融办主任)
刘宣东(县商务局局长)
李 增(县房管局局长)
张向阳(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可荣(县林业局局长)
耿路忠(县税务局局长)
王 伟(人行邹平支行行长)
张立平(县银监办主任)
赵云智(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姜峥嵘(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研究确定相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二、工作机构
(一)综合保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王玉波(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愿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保障组常务工作)
赵 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尹兆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任)
孙兆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国毅(县政务效能督查室主任,联络员,13506370812)
刘传伟(县政府调研室副主任)
成 员:夏 亮(县政府办公室文秘股股长)
王 敏(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
李 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君武(县档案局档案管理股副股长)
冯国伟(县政务效能督查室副主任)
张 帅(县政府调研室科员)
职责:
1.负责与上级督查组对接沟通,做好督查组在邹平期间的总体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2.负责督查组在邹平期间接待出行、日常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督查组在邹平期间会议的组织实施;
4.负责起草督查期间有关活动的领导讲话、主持词、情况汇报、谈话提纲、背景资料等文字材料;
5.负责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制发会议纪要,做好督查组实地督查信息编发;
6.负责督查组调阅档案资料的接收、审核、移交、管理、退还等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现场督导组
组 长:王 平(县保密办主任)
成 员:代 凯(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向平(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督查室主任)
释 雨(县政务效能督查室科员,联络员, 15762829132)
根据国务院督查组“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的总体设计,成立10个专题迎查组,由各专题督查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任联络员(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
1.脱贫攻坚专题督查
组 长:俎荣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朱秀泉(县扶贫办综合组项目管理组组长,电话:13563094990)
2.环保攻坚专题督查
组 长:刘长海(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槐晓涛(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3793851001)
3.防范金融风险专题督查
组 长:吴成军(县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王 鹏(县金融办业务科科长,电话:13001526033)
4.乡村振兴专题督查
组 长:刘 军(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刘思伟(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5376298817)
5.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专题督查
组 长:商献文(县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李晓勇(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3561511076)
6.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督查
组 长:张愿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
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王 超(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科员,电话:13792260788)
7.扩大内需、营商环境调查和地方特色(新旧动能转换)专题督查
组 长:王永兆(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张 波(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3561511072)
8.推进高水平开放专题督查
组 长:刘宣东(县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赵 刚(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3589721828)
9.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督查
组 长:董保华(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李申宾(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8654368801)
10.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督查
组 长:张愿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络员:曹国毅(县政务效能督查室主任,电话, 13506370812)
职责:
1.负责上级督查组交办事项的受理、分办、核实、督办、反馈等工作;
2.负责围绕国务院大督查“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的总体设计,逐一研究制定协调保障方案,组建协调保障团队;
3.负责督查期间与各责任单位、镇(街道)和企业的对接、沟通和协调工作;
4.负责汇总督查组下沉督查工作情况,每天报送综合保障组汇总,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沟通联络制度。各工作组要加强信息沟通,联络员负责做好联络对接、信息共享工作,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二)工作简报制度。自督查组进驻之日起,综合保障组要根据督查组活动情况编发工作简报。
(三)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迎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四)工作记录制度。现场督导组要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督查组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和反馈情况的整理归档。
(五)请销假制度。实地督查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请假,并报综合保障组备案。
四、工作纪律
(一)各工作组成员在实地督查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组长统一调度指挥,确保按时到岗、联络畅通、全程保障。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无故空岗,不得迟到、早退。
(二)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明确要求,按照人员职责搞好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工作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三)各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扩散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情况,不得擅自泄露、发布与国务院大督查有关的信息、评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工作组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开展工作。
(二)8月10日前,各专项迎查组研究制定本组具体细化的工作计划,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要积极向上对接,做好我县“营商环境调查”迎查准备工作。
(三)适时召开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协调保障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成员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参加。
(四)国务院大督查期间,现场督导组认真做好国务院督查组交办案件的办理,并按期上报。
(五)按标准要求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和市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
附件:专题督查任务分工
附件
专题督查任务分工
国务院大督查按照“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的总体设计对各地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在我县下沉督查时,由牵头部门负总责,并由牵头部门召集各相关配合部门,抽调政策理论水平高、协调能力强、专业素质好的精干力量,建立协调保障团队,做好全程陪同、协调联络、督查配合等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1”是综合督查
1.脱贫攻坚专题。由县扶贫办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2.环保攻坚专题。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经信局、县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3.防范金融风险化解专题。由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人行邹平支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4.乡村振兴战略专题。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
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及涉及地方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由综合保障组负责会同各有关县直单位提供资料。
(二)“5”是专题督查,主要聚焦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5个方面
1.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专题。由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金融办、县物价局、人行邹平支行、县银监办、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
3.持续扩大内需专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新闻局、县卫计局、县税务局、县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
4.推进高水平开放专题。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文体新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人行邹平支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5.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计局、县文体新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配合(各责任单位为: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国资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县物价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三)“地方特色”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营商环境调查”是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7项指标对营商环境进行调查评价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县银监办、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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