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公字〔2019〕46号 签发人:张海滨
(A)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06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好生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重点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路面维修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安排适当警力,在重点路口执勤巡逻,确保路面安全、畅通。
二、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各个路口路段的交通流量,合理安排警力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涉牌涉证、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实现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邹平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0日
联系人:殷学科 联系电话:135623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