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水利字〔2019〕88号 签发人:韩正文(B)
青阳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小流域治理、大力实施山区绿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山区绿化及生态修复等工作,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不断加大各级投入,先后对南洞、鹤伴、卧狼沟、潴龙河、醴泉、白云山、雪花山、白云涧等小流域进行了综合治理,植树造林面积逐年提高,植被覆盖率大幅提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您提出的加强小流域治理、大力实施山区绿化建议十分必要,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我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和生态邹平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1月,《邹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明确了今后一定时期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和方向,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市自然资源部门正结合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组织技术人员对南部山区宜林荒山调查摸底,摸清荒山底数,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林业补助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山区造林,集中力量开展山区绿化。
下一步,我市将会按照省、滨州市及邹平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有计划的逐步实施。一是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充分利用我市山区综合治理财政预算资金;二是将山区绿化所需资金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库予以申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进行募集资金;三是制定补助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小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的积极性,实行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市小流域治理、山区绿化的建设进程。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民生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水利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杨国章 联系电话:0543-433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