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综执〔2019〕62号 签发人:董献军
(B)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设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厂的建议》的答复
黛溪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厂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今年拟建设一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该项目内容为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归类分拣、制成再生混凝土、再生透水砖等一系列产品,将进一步解决邹平市建筑垃圾存放消纳、再生利用等问题,目前就该项目的选址正在和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协调,计划对原732农业实验场的土地进行确权和调整规划事宜,争取早日解决该项目的用地指标问题。同时各镇街按照“一镇一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建设好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场所,原则上每个镇街不少于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要做到“四有”即:有场地、有人员、有车辆和有台账。城区和各镇街将从长远规范处置的角度,逐步建设综合建筑垃圾消纳场,真正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潘逢刚 联系电话:432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