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将村级公益性公墓改造建设节余土地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
邹自然资规发〔2019〕105号 签发人:夏应枝 (B)
明集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明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在移风易俗、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均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是相关镇街学习的典范。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公墓建设情况、特别是节地情况进行现场调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规划情况,积极争取增减挂钩或废弃地复垦等方面的节余指标奖补资金,为公墓改革增加动力。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夏立群 联系电话:0543-426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