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19〕76号 签发人:张斌
(B)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16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
好生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于2018年成立社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统筹推进棚改工作,并指导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改造。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由发改、财政、住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参与的调度会,形成合力,必要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帮助街道顺利实施棚改项目。
二、从2018年开始,我市所列棚户区改造项目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进行项目融资。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原则上集体土地上的项目不允许申报棚户区改造计划。好生街道在今后村庄改造中,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项目取得收益大于支出,不得形成政府负债。同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邹办发〔2018〕4号和邹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旧村拆除后腾空土地由政府依法收回并出让,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还本付息。
三、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要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目前,我市国土资源局与规划局已合并,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负责全市土地管理与城市规划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城市多规合一,健全规划体系,合理规划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行城乡发展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大力精简审批业务流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速办,为项目规划、拆迁、供地、建设等提供更简便、更顺畅、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的关注下我市一定会把棚户区打造成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0543- 426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