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19〕70号 签发人:张斌
(C)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1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建设城区标志性建筑》
黛溪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城区标志性建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安排专人对其中涉及到的老城区、新城区显著路口;环城路西北、东南、西南处;山南广场、南圣豪广场等位置进行现场考察。目前正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并准备上报市政府,计划编制《邹平市城市标志性雕塑》的专项规划。下一步将待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现场条件和我市财力逐步实施。关于建议调宽高速路邹平东下路口十字路口处南边路宽的问题,目前已和相关街道沟通,对两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视拆迁情况逐步实施。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李国梁 联系电话:0543-426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