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交字〔2019〕50号 签发人:王骥
(B)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04号关于《加大焦临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建议的答复
好生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焦临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焦临路作为南北贯通我县中东部地区的大通道,联系焦桥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街道、好生街道、临池镇5个镇(区、街道),经济社会意义重大。目前该路段为二级路设计标准,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一级公路应设置中央隔离带,故该路段不符合设置中央隔离带要求;为减少超限超载车辆对道路安全造成的隐患,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跨济青高速大桥南侧及院上村南侧各设置一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目前两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正在建设中,建成投入使用后,可有效限制超限超载车辆行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安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的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开展!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宋伟 联系电话:0543-42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