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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60901Q/2019-22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7-08 成文日期: 2019-07-08
会议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032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明集镇中心小学新建、扩建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明集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9-07-08 11:02:48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3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19〕65号)


明集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明集镇中心小学新建、扩建问题的建议》的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集镇现有中小学5处,明集镇初级中学、明集一小和3处农村小学。近年来,随着明集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明集教育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镇驻地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二孩政策的实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产生新的需求,入学形势严峻,明集中心学校(明集一小)就学压力逐步增大。

二、对明集中心小学新建、扩建规划的建议

鉴于目前明集镇就学现状,建议明集镇科学预测生源情况,从全镇教育的角度,合理进行学校布局,条件成熟后启动建设。现提出以下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扩建明集中心小学。在明集初级中学的平房地段,扩建教学楼一幢,容纳镇政府驻地学生入学。

方案二:异地新建明集小学。由明集政府择地进行新建。

新建或扩建校舍规划,在学校校舍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生均占地、生均面积等方面,均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17〕1号)要求进行。项目的立项、设计、土地、建设等事项由镇政府负责。届时市政府安排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建设规模、办学条件标准等方面进行协助把关。

落实建设用地、确定建设规划、明确学校布局及资产处置方案后,由明集镇政府报告市政府,交市政府研究。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张怀雷                       联系电话:0543-4268306


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