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3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19〕65号)
明集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明集镇中心小学新建、扩建问题的建议》的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集镇现有中小学5处,明集镇初级中学、明集一小和3处农村小学。近年来,随着明集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明集教育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镇驻地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二孩政策的实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产生新的需求,入学形势严峻,明集中心学校(明集一小)就学压力逐步增大。
二、对明集中心小学新建、扩建规划的建议
鉴于目前明集镇就学现状,建议明集镇科学预测生源情况,从全镇教育的角度,合理进行学校布局,条件成熟后启动建设。现提出以下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扩建明集中心小学。在明集初级中学的平房地段,扩建教学楼一幢,容纳镇政府驻地学生入学。
方案二:异地新建明集小学。由明集政府择地进行新建。
新建或扩建校舍规划,在学校校舍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生均占地、生均面积等方面,均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17〕1号)要求进行。项目的立项、设计、土地、建设等事项由镇政府负责。届时市政府安排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建设规模、办学条件标准等方面进行协助把关。
落实建设用地、确定建设规划、明确学校布局及资产处置方案后,由明集镇政府报告市政府,交市政府研究。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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