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平县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邹政办字〔2018〕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邹平县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平县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确保如期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确定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山东省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油监办〔2018〕5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18〕88号)要求,对非法加油站点、未通过2017年度检查的,对证照过期的,对油品质量不达标和销售、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和严厉惩处。
二、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原则,各镇街、开发区对本辖区内行动负总责。各镇街、开发区要按照“常态化、零容忍”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各辖区《2018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依据2017年成品油年检情况、各镇街、开发区非法加油站点摸排情况,重点对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企业进行限期督促整改;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取缔注销;对油品质量不达标和销售、生产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各镇街、开发区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属实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同时,要举一反三,在辖区内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站点,逐一销号整改。各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做到执法有力,措施到位。
三、部门责任分工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成品油企业年检工作及对未通过年检企业的限期整改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涉油品犯罪,查处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环保部门:加强对承担假劣成品油销毁任务单位的指导和监控,将本地区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信息提供给相关执法部门。汇总承担假劣成品油销毁任务的单位上报的相关销毁情况;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加油站油汽回收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侵犯商标专有权等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方面及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等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等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查危货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营运资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督促营运性车辆使用合格油品。
石油公司:负责自查自纠,配合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保障合格油品正常供应,满足社会需求,避免出现局部油品短缺现象。
税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成品油市场执法行动。
供电部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加油站点断电。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镇街、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各镇街、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开发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街、开发区要切实做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即查即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三)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做好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跟踪报道整改进度,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畅通信息渠道,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改善大气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邹平县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邹平县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海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剑刚(副县长)
副组长:成德前(县经信局局长)
曹慎清(县工商局局长)
刘福生(县质监局局长)
康传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张建富(县经信局副局长)
朱玉斌(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勇(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刚(县安监局副局长)
代凯(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景广海(县商务局副局长)
夏延文(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义国(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 波(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贺伟东(县重大办主任)
张鹏飞(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方谦(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专项行动工作组下设成品油年检工作组、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组、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工作组等3个工作小组。
1.成品油年检工作组
组长:成德前(县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建富(县经信局副局长)
朱玉斌(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勇(县质监局副局长)
夏延文(县税务局副局长)
2.油品质量监管工作组
组长:朱玉斌(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勇(县质监局副局长)
3.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工作组
组长:康传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建富(县经信局副局长)
焦玉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义国(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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