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公字〔2020〕56号 签发人:张庆华
(A)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1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好生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超载车辆治理、管控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大型超载车辆的管理力度,科学摆布、统筹兼顾,严打整治大型车辆各类重点违法行为。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通过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以及错时、侦查、掏窝等方式,严查“百吨王”“大骡子”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路面通行秩序。今年以来共查处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万余起,超载4568起,改型489起,百吨王351起。
二是公安交警部门打破固有工作模式,成立了外环路工作专班,与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行动,严查严控大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飘洒遗漏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558起。
三、加大对渣土车运送渣土时不进行覆盖致使行驶过程中存在遗洒飘散及渣土车不按制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警部门严格通行证办理,公安、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视频巡逻功能,严查严处渣土车飘洒、超载、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成效。今年来,共查获渣土车遗撒飘散交通违法行为223起。
下一步,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将继续采取强化措施,加强对超载车辆、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货车超载、超限、遗漏、抛洒等行为,既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又积极为“富强邹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邹平市公安局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殷学科 联系电话:135623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