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综执字〔2020〕67号 签发人:张祥克
(A)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1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超载车辆治理、管控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的答复
好生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超载车辆治理、管控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我市备案的渣土运输公司共计12家,渣土运输车辆122辆,所有公司资质手续齐全,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覆盖装置、GPS和智慧监控系统,并纳入我局指挥监控平台,同时对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了统一编号管理,并制定了《邹平市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日常管理计分办法》,对渣土运输公司及车辆进行计分淘汰制管理。从2019年8月份开始,综合执法与交警、交通和环保部门对我市北外环和南外环进行了不间断的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和整治,杜绝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潘逢刚 联系电话:43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