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04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20〕91号
韩店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韩店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大班额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 号)、《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8〕4 号)等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及发展意见,我市通过招标方式由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邹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中心城区的教育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对镇街教育设施进行规划引导。《邹平市2019—2030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待批复后执行。
目前,韩店新世纪中学小学部教学楼、新建幼儿园项目已纳入布局规划中。根据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请韩店镇政府抓紧落实土地、资金等要素,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为解决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大班额问题做好校舍保障。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张怀雷 联系电话:0543-426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