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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00000/2020-25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0-09-09 成文日期: 2020-09-09
会议名称 邹平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编号 第033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3号的答复《关于建设镇街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议》
建议人 黛溪街道办事处代表团
承办单位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答复时间 2020-09-09 10:11:29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3号的答复《关于建设镇街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议》

黛溪街道办事处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镇街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有利于促进同类产业的集聚和整合,形成产业整体竞争优势,是发展区域经济和形成产业集群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我市家具、胶粉、砖瓦等企业众多,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将促进企业集群有序发展。做好镇街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园区提速发展的“助推剂”。园区应顺应经济环境和产业发展变迁,总结产业园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坚持以“规划先行”为指导原则,制定科学、可操作强、具有前瞻性的比较全面的产业园区长远发展计划。要统筹全市、全镇(街)进行规划,杜绝特色产业园区“散、乱”现象出现。

二、完善手续,有法可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7号)要求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园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做好镇街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首要完善手续,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园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园区监管。一是做好入园企业审核工作。严把入园第一关,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等企业严禁入园。二是园区管理部门加强园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投入到位,全面运行,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查摆不足,努力克服困难,强化措施办法,狠抓工作落实,做好镇街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对于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202099

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0543-4266336 1356151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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