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长远规划、完善新建居民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邹自然资规字〔2021〕74号 签发人:丁峰 (A)
侯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长远规划、完善新建居民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您这一建议很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市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坚持以宜人的居住生活环境为中心,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形成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及多样化的居住环境。
依据《邹平县城市总体规划》,醴泉七路是我市城南一条贯通南北的主干道,北接鹤伴一路,南至高铁区。目前该区域道路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已完成,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关于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和配建要求。把居住区应配建的配套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纳入整体方案,包括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卫生服务、商业服务、市政设施、交通场站、停车场等,明确规模、位置和布局,并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赵德华 联系电话:0543-426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