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03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21〕57号
陈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邹平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了逐年增长,近几年教育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提升。
1.邹平市教育系统已落实2020年度教师绩效工资相关政策,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已发放到位。今后,将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按时发放绩效工资。
2.邹平市按照幼儿园710元/生年、小学810元/生年、初中1010元/生年、特校及随班就读学生8000元/生年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按照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学校按照2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生均增加200元公用经费。
3.农村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由财政拨款发放,能够按时发放,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来源于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下一步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后要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支出,然后再安排其他支出。
今后我市将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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