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03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教字〔2021〕67号
码头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对偏远乡镇教育资源整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村生源逐步向城区集中,偏远乡镇师资配比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确实存在。目前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偏远乡镇教育资源配备:
一是用好基层教师职称直评直聘杠杆,树立导向,加大倾斜力度,引导、鼓励和吸引教师在乡村长期从教。在乡村任教满10年、20年、30年可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直接申报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建立基层中小学职称制度,晋升基层中小学职称的需在基层服务满五年。乡村教师评聘职称对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
二是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加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制度建设,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1对1或1对多方式,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形式,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切实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提高镇街工作教师的绩效考核奖励,目前邹平市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提高镇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1年起两年内逐步实现镇街工作人员(含教育、卫生系统)绩效考核奖励提高至上年度全年应发工资的20%。
四是落实偏远农村教师交通补助。依据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16]11号):“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发给交通补助”。本着即完成工作,又不增加财政过大负担的原则,偏远地区拟定为30公里之外,补助标准为6元/人.天(按公交费用)。经测算,涉及单位为台子、码头,涉及人员301人,全年扣除节假日后共212天,每年预计补助38.29万元,2021年落实到位。
五是继续实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政策。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有城区共2名教师按照特设岗位政策到码头镇任教。今年将继续加大落实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政策的力度。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林永 联系电话:0543-426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