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07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交字〔61〕号 签发人:董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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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焦桥镇道路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焦桥镇至马桥镇之间的运输要道属于乡村道路,其建设养护责任主体在属地镇街。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安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对接焦桥镇政府,根据焦桥镇的现实需要,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适时推动该项目的建设,为推动道路所在镇经济社会发展、沿途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交通保障。
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安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的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开展!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赵智峰 联系电话:0543-42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