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21〕57号 签发人:张斌
(A)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06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
明集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物业小区的管理,尤其是在取消物业公司资质后,我们对物业公司的综合服务、收费服务、矛盾投诉处理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全市业主委员会实行备案。
1.以党建引领物业,促进物业管理自治方面。目前我市组织部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提升城市基础治理科学化水平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我市物业行业党委已经成立,全市有3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时,推荐有能力、有经验、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党员业主优先进入业委会。
2.今年我市物业小区的供热移交工作已经开始,国投公司下属的齐星供热公司将对物业小区的供热管道进行改造并进行产权移交,实行收费到户、维修到户,全面解决我市供热矛盾问题。
3.在协调解决业主投诉维护业主权益方面。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处理物业投诉的主管部门,已经常年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部分物业公司在管理经营期间,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三是协调各办事处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部门和法律人士共同参加,协调处理小区的相关事务。
4.为督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滨州市出台的《滨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评价指导意见》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的综合服务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将业主的满意度列入考核成绩,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并拒不整改到位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实施对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重新选聘。
5.鉴于建设部已经取消物业公司资质,所以对于业主投诉多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我单位在对物业公司进行量化考核的同时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将记录其省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并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对其物业收费降级。
对于此项工作希望各位代表多给我们提意见,提要求,我们会虚心接受,努力改进!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牛长峰 联系电话:0543-426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