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21〕56号 签发人:张斌
(B)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04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长远规划煤改气补贴问题》
曲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远规划煤改气补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以来,一直严格执行滨州市制定的财政奖补政策,对“煤改气”用户的运行补贴按照用户实际用气量按时足额发放,2020-2021年采暖季开始前,对清洁取暖改造用户提前预支600元/户的运行补贴。同时,在发改部门对民用户气价上调至2.75元/方后,对“煤改气”用户仍然按照调价前2.5元/方的价格执行。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于2017年改造的用户,延长一年的运行补贴发放政策。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障了我市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得起、用得好,安全温暖过冬。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综合考虑我市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情况,统筹安排上级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确保财政支持政策稳定可持续。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毕冬健 联系电话:0543-426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