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
第05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台子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台子镇列为乡村振兴示范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工程由省市县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山东省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是我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申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对我市推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建设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融合发展的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台子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主动作为和成绩有目共睹,我市在涉农项目、工程、资金等方面亦多有倾斜,截至目前,在台子镇安排创建了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滨州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1个、农村人居环境奖补村7个、农村人居环境示范镇项目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台子镇在乡村振兴示范镇申报创建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经与市发展改革局沟通,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流程为县推荐、市申报、省审查认定,在前期乡村振兴示范镇预申报摸底过程中,台子镇已向市发展改革局提交了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建议台子镇政府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局对接沟通,根据申报要求积极完善申报材料,争取申报创建成功。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成广杰 联系电话:0543-435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