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 号)要求,现公布邹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567号;邮编:256200;电话:0543-4268000;电子邮箱:sfbzwgkg@b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邹平市人民政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形式,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
一是坚持常态化、连续性公开。2021年,我市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更强,在公开及时性、内容全面性、形式规范性上均有所提高。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1480条,其中镇(街道)7328条,各部门、单位14152条。邹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020条,其中镇(街道)1738条,各部门、单位4282条。“阳光邹平”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72条,“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2条。政府公报印发5期。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标准。我市参照标准指引规范公开内容及格式,有效解决了工作人员不理解、公开内容不明确、公开格式混乱的问题,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全年政策性文件及其他与企业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配发解读材料74篇,包括领导干部解读、数字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在防疫常态化的背景下,在疫情防控、创业扶持、医保基金等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均通过现场直播方式扩大传播面。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提高方面的问题,在线访谈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答疑解惑。市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521件,按时办结率100%,来信问题主要集中在就业政策咨询、交通、住房等方面,直接反映出群众真正所想、所困、所盼。
四是打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化建设。在已有专题的基础上,2021年新增21个专题,栏目设置扁平化,方便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72件,同比上涨18%,全部按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2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21件,其他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省、滨州市统一安排,我市不断规范政策文件管理,通过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公开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文件,并提供不同领域的政策汇编;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全部标明有效性。继续加强市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杜绝涉密事件发生。根据目录实际设置情况,更新发布《邹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供最新的信息查阅指引。完善专题建设,重点民生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显示,使得公开内容更具体、有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借助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契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增设多个专题,统一公开形式,使得信息展示更规范、栏目设置更合理。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流程,确保全部登记在案,同时将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政务新媒体云管理平台,实时监测账号更新情况,异常情况随时督促。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推送重要政务信息外,通过邹平融媒APP现场直播新闻发布会,完善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公开服务延伸到镇街、村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安排,调整邹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均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公开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健全培训考核机制。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日常工作问题台账,逐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列入日常考核范畴,使考核依据更明确、更实际。
三是落实日常调度和季度通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日常工作出现问题,随时沟通,协助解决。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同类问题多次出现的单位,在季度通报中提出批评,督促其提高公开意识和重视程度。
四是拓宽监督和社会评议渠道。坚持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通过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和在线调查栏目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思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观工作场所、办事大厅,举行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创建专门线上意见征集渠道,收集政务公开工作及其他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问题及建议,逐步落实到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31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560 | ||
行政强制 | 38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731.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0 | 0 | 0 | 3 | 0 | 7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0 | 0 | 0 | 3 | 0 | 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9 | 0 | 0 | 0 | 3 | 0 | 7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平台更换,造成迁移数据非正常显示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新平台操作不熟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质量仍需提高;三是工作经验交流不足,创新工作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重点针对新平台操作方法对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提高公开效率,将工作重点放到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上。二是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部署,优化解读方案,多角度分析,多形式展示,同时协助各单位在部门文件解读上创新形式,总结经验。三是加强工作总结,提高创新能力。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反思问题,积累经验,同时加强工作学习交流,在公开制度、内容、形式上多思考,进而转化成工作实际。四是聚焦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公开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找准公开方向,为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化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增规划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等21个专题,优化疫情防控、会议公开专栏,实现重点领域专题化建设,不断细化规范目录设置,做到全过程公开。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建有专题34个。
二是改进政策文件公开与解读。改版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性文件标题处均根据文件要求标注有效性,并随时调整失效文件目录,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信息。制定政策文件解读方案,在规定解读形式以外,鼓励引导创新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参照标准指引,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为公开常态化开展提供指南,解决内容多余、形式复杂问题。依申请公开方面,各单位落实报备流程,收到公开申请即联系市政府办公室,确保回复不超期、格式不出错。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更新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成员信息,加强督促协调,落实责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均按要求公开。概括起来分为六个方面共七大类,分别是:城建环保方面19件,占22.9%;财政经济方面4件,占4.8%;科教文卫方面21件,占25.3%;农业农村方面16件,占19.3%;社会建设方面3件,占3.6%;道路交通16件,占19.3%;其他4件,占4.8%。
2021年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165件,其中重点提案4件,均按要求公开。概括起来分为四个方面:社会建设105件,占63.6%;经济建设20件,占12.1%;文化建设23件,占13.9%;生态文明建设17件,占10.3%。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我市共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9次,其中市医保局首个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观市中医院医保工作站、日间病房,明集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站等医保服务场所,召开座谈会,为群众解释诸多医保问题;市教体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在山东教育卫视报道;青阳镇组织开发了“政府开放日”线上开放意见征集系统,公开发布二维码,通过线上渠道拓宽开放范围,广泛吸收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扫码提意见,困难我来办”。
市教体局政府开放日
青阳镇政府开放日
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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