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应急字〔2022〕16号 签发人:邓永刚
(A)
孙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邹平市土产公司6万箱烟花爆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邹平土产杂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霞,住所:邹平市孙镇霍坡村,经营范围:批发:烟花爆竹[C级D级]、爆竹类[C级](有限期以许可证为准);房屋租赁;普通货物运输;销售:钢木制家具、塑料制品(医用塑料制品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材。(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分别于2012年9月、2013年12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仓库设计存放最大计算药量为62760kg,验收结论为库区总体布局合理,安全设施及库房现场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的安全条件。2019年11月20日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鲁)YHPF[2019]00016003号,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9日。
二、核查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2022年春节期间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导致邹平土产杂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相比往年大量存放于仓库,2022年6月因经现场核查,该企业现库存烟花爆竹(加上业户代存货物)共计5.17万箱,符合设计储存量要求(设计最大库容量约为18万箱)。通过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对邹平土产杂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整改问题隐患9条,无重大事故隐患。
为减少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存量,降低存在风险。一是积极联系行政审批局审批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目前邹平市行政审批局已开始对提交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审核,7月份制发许可证,通过合法售卖减少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的库存量。二是与邹平土产杂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希望企业与省内外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合作,调配库存的烟花爆竹到其他烟花爆竹企业,减少存量。
三、下一步措施
持续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重点监管。2022年以来,通过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驻点监管,联合邹平市公安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督导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我市烟花爆安全形势稳定。当前,结合夏季汛期特点,持续做好库存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一是督促批发企业每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记录库房的温度、湿度,使温湿度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库房设置清晰醒目标识牌,实际作业人员数量不超过核定人数,储存药量不能超过核定储量;对库区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仓库漏雨、库存物品受潮等问题,确保安全。二是监管部门强化巡查检查和“四不两直”检查,对批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烟花爆竹仓库值班巡查和应急物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宣传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高宝杰 联系电话:0543-426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