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把公益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期拨付的建议》
开发区代表团:
《关于把公益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期拨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2021年,市政府出台《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镇(街道)、开发区财政体制的意见》(邹政字﹝2021﹞1号)文件,文件中对市与开发区的体制做了明确划分。一方面明确开发区的主要支出责任为:机关运转、经济发展、自身债务化解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支出。另一方面市与开发区税收结算仍保持五五分成,最大限度给予开发区资金支持。
近年来,受产能转移、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我市财政整体面临巨大的减收增支压力,财政运行呈现“紧运行”状态,收支矛盾尖锐。一方面,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钢铁、氧化铝、电解铝、焦化产能退出,都对我市地方税收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因疫情防控已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支出成为今年增支的主要增长点。受上述因素影响,我市库款调度十分紧张,实际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压力有增无减。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全市上下应同舟共济,共谋发展,共克时艰。
市财政将根据我市实际,一是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民生保障方面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二是积极探索差异化财政体制,不断加大库款调度力度,确保民生支出需求。三是与开发区积极沟通,优化库款支出结构,确保群众利益优先得到保障。
邹平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于紫涵 联系电话:0543-426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