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关于在新城中央北门合理设置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邹综执字〔2022〕25号 签发人:杨春
(A)
黛溪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城中央北门合理设置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何解决城市交通堵塞和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影响、制约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前鹤伴二路辅路设置停车位为临时停车位,但大部分车辆长期占用,造成道路秩序混乱,为维护鹤伴二路道路交通和景观秩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发布公告,取消了鹤伴二路辅路所有临时停车位,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在此停靠。为解决停车难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小区实现车位共享,实施收费管理,促进车位利用效率,实现错时停车;积极协调建设规划等部门,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方面的设计阶段提前设计规划好停车空间;在城区道路两侧门店前尽可能规划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郭东 联系电话:0543-43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