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关于将南外环以内基础设施管理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邹综执字〔2022〕26号 签发人:杨春
(A)
西董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南外环以内基础设施管理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南外环以内道路醴泉七路(鹤伴四路至马寨村北)、鹤伴五路(中轴线至醴泉七路)、鹤伴六路(中心东路至柳泉村)、醴泉五路(南至鹤伴五路路口)等城市建成区内的路面、人行道和路灯维护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维护,其他在建主干道由市住建局负责在建,其他部分主要是乡村路段,由属地街道、村(居)等负责。今后,将随着城区建管范围扩大的实际,逐步完善城区市政道路的管理维护工作。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郭东 联系电话:0543-43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