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对孝妇河<高新段>进行绿化亮化的建议》
邹水字〔2022〕80号 签发人:韩正文(D)
开发区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对孝妇河<高新段>进行绿化亮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骨干河道治理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实施了黛溪河、孝妇河、杏花河、新月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通过综合治理,提高了河道行洪标准,改善了流域水生态系统。
“利奇马”台风过后,我市孝妇河提升改造工程被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目前,河道疏挖、堤防加固、配套桥涵闸等工程已基本完成,保证了汛期的行洪安全。下一步,市水务部门将继续抓好后续工程(部分堤顶防汛道路和绿化苗木)的施工,努力将孝妇河打造成健康的生态水系,改善流域生态景观,提升沿岸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民生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贵先 联系电话:0543-433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