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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5750XK/2023-065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5-29 成文日期: 2023-05-29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第022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建议提案》
建议人 石岩委员
承办单位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5-29 17:16:35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02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建议提案》

 

邹应急字〔202317                签发人:邓永刚

 

A)

 

石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邹平市政府一直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检查是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部门职责的有效和有力方式,也是执法部门职责所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要求。对于您提案中的逐利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一刀切”、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现象,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此现象进行了核查,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执法监督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核查情况

    提案中提到的执法乱象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并不存在,市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根据违法情节进行裁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向当事人出示从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罚没专用)”罚款统一上缴市财政,不存在逐利现象。由于省市异地执法聘请的第三方专家因个人水平高低问题,存在标准不一问题,下一步要着力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标行标规定。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什么行业的专家检查什么行业的企业。对于提案中“执法检查由管理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来落实”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让专业人士办专业事,但是执法检查职能只能由负有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来行使,每次至少有两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这是司法部门明确规定的,是政府各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对于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问题,可以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协助排查现场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局内所有处罚案卷均需经过法制审核后,方可下达处罚决定,确保案卷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证据确凿。对罚款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重大处罚案件召开案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审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案卷评审活动,对各镇街、开发区及局各中队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审,及时查找问题不足,督促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整改,确保案卷制作符合标准,程序合法。三是廉政执法,实施廉政执法承诺、回访制度。执法人员去企业检查,发放给企业《滨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廉政执法承诺书》,接受企业监督,并进行一月一次执法回访,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从局领导到各执法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局领导定期和执法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确保打造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业务过硬”的应急执法队伍。

(二)温情执法,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梳理了13项安全生产、地震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推送到各镇街、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实行包容监管、温情执法。执法检查中,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实际后果等因素,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裁量,符合轻罚情节的予以轻罚,做到法定裁量、过罚相当。

(三)多措并举,减少执法频次和重复检查

一是实行分类分级检查。安全监管的企业按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类分级,首先按行业类别分为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企业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统称高危企业),检维修、高处作业及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量大、人多的企业,以及其他风险点较多的企业,确定为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其他确定为一般企业实施常规监管。再将重点企业、一般企业分别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状况,从好到差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安全条件较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做到三年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做到一年两次安全检查。通过精细化、差异化管理,避免“只管好企业、不管差企业”和监督管理“简单粗泛”问题,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二是做好各类执法结合工作,避免重复检查。安全生产领域除了计划执法,还有双随机执法、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为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应急局做好各类检查结合工作,实行尽可能扩大执法覆盖面,一个企业一年只检查1次。三是实行联合执法。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由应急局牵头,同气象局、消防大队、发改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执法。

(四)加大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充分利用新老媒体进行日常普法宣传。邹平电视台定期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片和事故警示教育片。在《今日邹平》《滨州日报》等报纸上及时刊登安全生产活动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账号“邹平应急管理”,及时推送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工作。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氛围。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告知制度。执法股室每年年初向监管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告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违法成本及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企业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加深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

    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共同打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

 

(联系刘超越                     联系电话:426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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