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交字〔2023〕48号 签发人:董亮
(B)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临时用地到期后确保土地复垦质量的建议》
台子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临时用地到期后确保土地复垦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清河复航工程涉及的临时用地尤其是弃土场的面积较大,弃土场内存放的弃土较多,在短时间内很难按照标准进行复垦。结合当前现状,小清河复航工程指挥部接受您提出的建议,成立由指挥部、乡镇复航专班、施工单位为成员的临时用地复垦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土地复垦工作。
一是对不再使用的施工便道进行填料挖除、清理并外运处理;
二是对专项设施临时用地,在专项设施建设完毕后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复耕;
三是弃土场的复耕,结合我市近年内开展的高速路新建、国省道改线等用土量较大的工程,逐个清理外运土方,恢复土地原貌,达到复垦标准,由乡镇统一组织交还给村集体进行复耕。
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安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的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开展!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43-432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