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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93L/2023-077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6-20 成文日期: 2023-06-20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第072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芽庄湖综合开发的建议》
建议人 青阳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6-20 16:16:55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芽庄湖综合开发的建议》
邹水字〔2023〕62号                      签发人:田茂壮(B)


青阳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芽庄湖综合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芽庄湖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芽庄湖原为低洼地,1952年建成芽庄湖蓄滞洪区,蓄滞洪区作为江河防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重点防洪安全,减轻灾害的有效措施。芽庄湖作为省级湖泊,正处于漯河和杏花河间的过渡段,承担着拦蓄滞洪上游漯河的洪水,保护下游杏花河防洪安全的任务。

为改善芽庄湖生态状况,提高芽庄湖蓄水能力,逐步恢复原有功能,并提升生态景观功能。2019年,按照省河长制办公室统一部署,芽庄湖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对湖内的违建乱建进行了清理。根据《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济南市章丘区芽庄湖滞洪区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实施了绣江河-杏花河-芽庄湖生态补水工程。2020年,邹平市实施芽庄湖蓄滞洪区治理工程包括防洪工程,2021年5月30日全部建设完成。同时,为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在郑一沟涵闸处新建提水泵站1座,提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可以在非汛期从郑一沟调水到芽庄湖补充水源,进一步实现芽庄湖的滞洪、蓄水、抗旱、生态、旅游等综合效益。

2021年5月,为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湖泊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山东省水利厅印发了《芽庄湖保护规划》。规划制定远期目标,要求到2030年芽庄湖水体面积保持稳定,根据流域及区域统一治理要求,逐步恢复或扩大水域面积;防洪满足小清河流域及杏花河流域防洪规划要求;湖区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要求;枯水期蓄水量得到保证,满足湖泊生态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恢复湖泊生物多样性,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健康运行;湖泊资源开发合理,湖泊管理有序,实现管理现代化。

2022年1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编制并实施了《芽庄湖“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2022-2024年)》。此方案立足芽庄湖流域的实际情况,围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旱灾害防御和日常管理等七大任务,实施一系列管理保护措施,解决好芽庄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计划到2024年的完成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旱灾害防御等目标任务。逐步推进芽庄湖退耕还湿、生态防护林和缓冲带建设,实施环湖生态建设,湖泊生态实现良性循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美丽幸福河湖。

芽庄湖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秀丽的山水风情。为维护其景观完整性,保持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议可以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蓄滞洪区防洪补偿、生态补偿等相关制度。由湖区所在镇村在保障用地红线的基础上,实施有利于芽庄湖湖区发展的灵活土地政策,加强土地资源使用保障,支持湖区开展规模化经营,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结合乡村振兴,将周边村镇的发展与芽庄湖旅游开发充分衔接,促进区域旅游事业的发展,逐步建成为集山水游赏、水利工程、休闲观光、生态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以后能继续为我市的水利发展建言献策。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于文海                     联系电话:0543-432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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