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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394115/2024-00981 发布机构: 邹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邹平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邹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oup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邹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时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202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9168条,其中镇(街道)6327条,各部门、单位32841条,政务新媒体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872条,其中,“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3条,“阳光邹平”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19条。二是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文件库建设,按照省政府文件库标准公开政策文件,高标准发布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标注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文号、发布机关、主题分类、成文及发布日期、编号、有效性等要素,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解、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形式、多角度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39篇,开展在线访谈5期、意见征集及问卷调查等活动36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1次,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方式途径。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稳岗就业、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五是政府公报全年印发6期,发布邹平市人民政府、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8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2023年中旬对各市直部门、镇街开展了线上与线下依申请暗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办理依申请案件的办理程序与答复的规范性。2023年,全市共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7件,结转上年9件,同比下降14.9%。今年办结依申请案件341件,结转下年5件。


注:不包含结转至下一年的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完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充实细化各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持续深化。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政策文件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库格式标准进行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台账,按季度对部门单位录入的文件开展后台与前台的同步审查,确保文件数量一致、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部门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确保政策文件应解读全解读,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四是清理归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实现备案与公开有效衔接、线上与线下数据库统一,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公开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对政务公开版面进行了优化升级,升级后的政务公开版面内容显示更加直观、查阅更加方便、服务更加便民。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强化信息梳理分类,今年新增设“政府开放日”专题,对“机构职能”“减税降费”“常务会议”等专题专栏进行了优化改造。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监管,针对信息发布人员对一些常见的错误表述把握不准确,自主开发了邹平市错敏字检测小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人工做好信息的发布审核。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精简整合,对无专人维护、服务性差、运营差的账号进行关停,致力于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矩阵。2023年,已整合注销政务新媒体45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调整充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问题,各镇街、部门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增加政务公开专项经费43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举办2023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培训班1期,指导7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围绕考核指标内容开展为期4天的培训会。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对政务公开重点专题按月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计入日常问题考核台账。每季度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底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2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01

行政强制

3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127.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4

2

0

0

0

1

3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4

2

0

0

0

1

1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2

0

0

0

0

0

1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9

0

0

0

0

0

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8

2

0

0

0

1

3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1

2

7

3

1

0

0

4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解读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巡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的日常监管,严格错敏字审查,并定期进行错敏字集中检测,发现问题,立纠立改,层层压实责任。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优化功能等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新媒体账号运维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立足企业、群众角度开展多形式、多角度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等开展政策文件现场解读,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真正让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三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完善对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务公开各专题专栏公开要求、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力求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页面展示整洁美观,网站检索更加智能,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邹平市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5件,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落实的49件,占总数的51.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22件,占23.2%;已列入计划下年度解决的12件,占12.6%。因法律、政策限制只留做参考的12件,占12.6%。

邹平市共承办政协提案211件。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4件,占63.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47件,占22.3%;已列入计划下年度解决的21件,占10.4%。因法律、政策限制只留做参考的9件,占4.3%。

以上建议和提案均已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新增设“政府开放日”专栏,分类展示市直部门、镇街举办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市直部门、镇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2023年新增AI视频解读,通过多种解读形式向公众传达好政策。2023年,邹平市《关于印发邹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通知》(动漫解读)获评全市“十佳”政策解读优秀作品,“邹平市巧用‘加减乘法’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发表。

(四)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邹平市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卫生健康、义务教育、水电气热、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2023年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角度和形式,开展专家解读文件7次,动漫解读3次,媒体解读2次,新增AI视频解读形式,为打通政策文件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活动2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1次。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对27个市直部门、16个镇街开展依申请暗访,共以线下和线上方式发放案件 86 件,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测,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3年,教育领域将全市民办、公办学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打造涉及48所学校、20家医疗机构、4家水电气热单位、3家公共交通企业的统一公开平台。



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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