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邹平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邹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oup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邹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公开时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202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9168条,其中镇(街道)6327条,各部门、单位32841条,政务新媒体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872条,其中,“邹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3条,“阳光邹平”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19条。二是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文件库建设,按照省政府文件库标准公开政策文件,高标准发布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标注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文号、发布机关、主题分类、成文及发布日期、编号、有效性等要素,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解、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形式、多角度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39篇,开展在线访谈5期、意见征集及问卷调查等活动36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1次,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方式途径。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稳岗就业、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五是政府公报全年印发6期,发布邹平市人民政府、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8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2023年中旬对各市直部门、镇街开展了线上与线下依申请暗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办理依申请案件的办理程序与答复的规范性。2023年,全市共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7件,结转上年9件,同比下降14.9%。今年办结依申请案件341件,结转下年5件。

注:不包含结转至下一年的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完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充实细化各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持续深化。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政策文件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库格式标准进行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台账,按季度对部门单位录入的文件开展后台与前台的同步审查,确保文件数量一致、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部门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确保政策文件应解读全解读,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四是清理归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实现备案与公开有效衔接、线上与线下数据库统一,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公开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对政务公开版面进行了优化升级,升级后的政务公开版面内容显示更加直观、查阅更加方便、服务更加便民。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强化信息梳理分类,今年新增设“政府开放日”专题,对“机构职能”“减税降费”“常务会议”等专题专栏进行了优化改造。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监管,针对信息发布人员对一些常见的错误表述把握不准确,自主开发了邹平市错敏字检测小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人工做好信息的发布审核。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精简整合,对无专人维护、服务性差、运营差的账号进行关停,致力于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矩阵。2023年,已整合注销政务新媒体45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调整充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问题,各镇街、部门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增加政务公开专项经费43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举办2023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培训班1期,指导7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围绕考核指标内容开展为期4天的培训会。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对政务公开重点专题按月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计入日常问题考核台账。每季度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底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21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01 | ||
行政强制 | 3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127.9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4 | 2 | 0 | 0 | 0 | 1 | 3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4 | 2 | 0 | 0 | 0 | 1 | 17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 | 0 | 0 | 0 | 0 | 0 | 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9 | 0 | 0 | 0 | 0 | 0 | 9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38 | 2 | 0 | 0 | 0 | 1 | 3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2 | 1 | 2 | 7 | 3 | 1 | 0 | 0 | 4 | 0 | 1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解读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巡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的日常监管,严格错敏字审查,并定期进行错敏字集中检测,发现问题,立纠立改,层层压实责任。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优化功能等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新媒体账号运维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立足企业、群众角度开展多形式、多角度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等开展政策文件现场解读,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真正让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三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完善对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务公开各专题专栏公开要求、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力求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页面展示整洁美观,网站检索更加智能,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邹平市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5件,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落实的49件,占总数的51.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22件,占23.2%;已列入计划下年度解决的12件,占12.6%。因法律、政策限制只留做参考的12件,占12.6%。
邹平市共承办政协提案211件。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4件,占63.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当年可以解决的47件,占22.3%;已列入计划下年度解决的21件,占10.4%。因法律、政策限制只留做参考的9件,占4.3%。

以上建议和提案均已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新增设“政府开放日”专栏,分类展示市直部门、镇街举办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市直部门、镇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2023年新增AI视频解读,通过多种解读形式向公众传达好政策。2023年,邹平市《关于印发邹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通知》(动漫解读)获评全市“十佳”政策解读优秀作品,“邹平市巧用‘加减乘法’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发表。
(四)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邹平市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卫生健康、义务教育、水电气热、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2023年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角度和形式,开展专家解读文件7次,动漫解读3次,媒体解读2次,新增AI视频解读形式,为打通政策文件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活动2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1次。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对27个市直部门、16个镇街开展依申请暗访,共以线下和线上方式发放案件 86 件,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测,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3年,教育领域将全市民办、公办学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打造涉及48所学校、20家医疗机构、4家水电气热单位、3家公共交通企业的统一公开平台。
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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