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18U/2024-09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12 成文日期: 2024-06-12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号 第103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优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
建议人 魏桥镇
承办单位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6-12 11:22:00
答复内容

邹人社发〔2024〕30号                     签发人:王保利

(A)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魏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2011年3月,原邹平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邹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发〔2011〕7号),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目前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7.2645万人, 2024年1-5月,为全市15.0529万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4716.1万元。

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和待遇落实情况

我市积极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逐年提高,成为城乡居民收入的有效补充。

(一)自2019年1月起,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65周岁以上到74周岁,人均月增5元;75周岁以上人均月增10元;

(二)市政府按照鼓励长缴多得的原则,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多缴一年,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发5%。多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三)2023年7月开始,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2011年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惠及全市14.59万领取居民养老待遇人员。

(四)政府鼓励居民每年按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对当年度及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给予缴费补贴。对参保人选择的不同缴费档次分别给予补贴,交的越多,补贴越高,鼓励多缴多得。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每年8000元,目前执行的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分别为:对选择1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40元,选择35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50元,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60元,选择8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80元,选择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90元,选择3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190元,选择5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300元,选择8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300元。

(五)我市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积极组织鼓励经济条件好、村班子稳定的村居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在工作中,坚持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村一策”的工作原则,在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筹资渠道,提高集体补助占比,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推动居民养老保险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全民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全市大力开展“政策找人”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把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人社部门利用社保大数据,指导镇街以村居为单位核查摸排未参保人员数据,建立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台账,为实现“政策找人”、“精准扩面”提供人员信息数据支撑;二是针对不同扩面群体,分类印制政策明白纸3万余份,分发到服务窗口、人社所及“就近办”服务网点,在“邹平人社”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进行参保政策精准解读,引导和促进中断缴费人员、参保未缴费人员和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人员接续缴费或参保缴费;三是组织开展“全民参保 共享美好”社保服务进万家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建立“政策找人”参保扩面市、镇(街)、村三级联动宣传推动机制,通过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社保政策赶大集、村居网格员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精准对接、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及早做好养老规划,提高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水平,更好享受“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政策红利。四是全力落实社保帮扶政策。2024年1-5月为5339名困难群众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 53.39万元;依申请为181名重度残疾人落实提前五年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10名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直接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

今后工作中,我市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精神,积极推进落实上级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聚焦群众需求,全力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全民参保精准扩面行动,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和经办服务水平,切实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让广大城乡居民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更有保障。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赵珂                        联系电话:0543-4266589


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