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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22X8/2024-096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12 成文日期: 2024-06-12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号 第035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魏桥镇建立合规工业园区的建议》
建议人 魏桥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4-06-12 15:28:44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03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魏桥镇建立合规工业园区的建议》

 

魏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在魏桥镇建立合规工业园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邹平市现有合规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邹平市目前拥有2个合规工业园区,分别为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3年6月,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获批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1月24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规范进展情况的通报》(鲁发改工业〔2022〕47号),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合规工业园区名单。

2.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8月,省政府批复设立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1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沿黄重点地区扩区调区后合规工业园区名单(第八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3号),邹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合规工业园区名单。

二、目前我省园区分类认定情况

目前,省政府批复设立的园区有3类,分别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化工园区由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经与省、市发改委沟通,邹平暂无新批复设立园区的规划。

下一步,邹平市将加强与省、市沟通联系,相关园区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612

 

 

联系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0543-42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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