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黄山街道部分村落实社区建设和5%商贸地的建议》
邹自然资规字〔2024〕37 号 签发人:马涛 (C)
张维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山街道部分村落实社区建设和5%商贸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近20年的发展,黄山街道符合“安置用地和5%”政策要求的相关村庄绝大多数划定、并完成村庄安置和5%商住用地开发建设,少量村庄因选址、水源保护地、开发按时序、农转用政策变化等原因未全部完成划定和建设工作。下一步市政府将结合城区规划建设、相关政策、城市重点片区开发等专题安排该项工作,确保村民早日得到妥善安置、村集体实现增收。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夏立群 联系电话:0543-426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