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域内司法重整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一)强化法治宣传,优化破产程序”中第二条“建议加大破产法治观念宣传”,我市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法治体检”和“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切实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入企普法宣传形式,加大对《企业破产法》的宣传力度,将普法融入涉企务全过程。重点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针对“(三)健全管理人制度,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中第二条“完善管理人选任和监督制度”,根据《审计法》第三十二条,建议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由政府审计机关对管理人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针对“(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更好发挥协同作用”建议如下:
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积极稳妥承接我市破产民营企业重整任务,其中容诚集团承担伊怡乳业、福海集团、三利集团、安凯集团、盛达集团、玉玺集团等企业重整和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以“重整重生、稳步稳妥”为战略方针,按法定程序全力推动司法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压舱石”作用。
一、解绊松绑“包袱型”企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对一些虽然身处担保圈和和担保链的企业但有发展潜能的“包袱型”企业,我市将通过多部门联动,强化要素整合、着力减税降费、改善营商环境等措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成本,去除束缚企业手脚的条条框框,促其轻装上阵。
二、造血补气“贫血型”企业,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对一些组织架构完整、有一定市场信誉但技术实力、市场竞争力不够强的“贫血”型企业,我市将通过国有企业引领,通过市场化指引,“能救则救”,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力、强化核心竞争力为抓手,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强链延链,快速抢占市场。
三、依法处置“烂尾型”企业,依法平稳清退市场。对长期停产停业、没有发展前景、无法走出困境的“烂尾型”企业,直接实施资产租赁、破产清算等措施,促其依法平稳退出市场。建立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逐一核查企业资产总额、负债额、产权归属、人员及其他资源等情况,释放低效用地,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清退过程中避免出现涉诉、查封、低价拍卖等问题,同时加快闲置资产流转,鼓励通过司法拍卖、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探索开展“二次招商”,切实把闲置资产作为招商引资的有效载体,依法处置“供而未用”土地;鼓励集中收储闲置资产。
邹平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陈飞(邹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13465058867
张欣(邹平市审计局) 13562330228
马瑞(邹平市国有资产中心) 1850649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