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93L/2024-093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14 成文日期: 2024-06-14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号 第001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临池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临池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24-06-14 09:48:03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临池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建议》
邹水字〔2024〕34号                  签发人:田茂壮(B)


临池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池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团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此,邹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化民生改善,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综合提高邹平市污水处理能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全市污水处理格局。

一、推进好生街道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工作。建立区域污水处理机制,新建临池镇至好生街道污水管网,通过管网改造及泵站提升,经临池镇驻地输送至好生街道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进一步降低临池镇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压力及污水处理成本,解决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排水及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力度;抢抓新一轮国家政策机遇期,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科学统筹谋划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统一立项申请重点项目,统一争取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协调市内外金融机构对我市排水及污水处理重点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防止“跑、冒、滴、漏”,形成污水处理资金征收使用良性循环。

下一步,邹平市将积极争取各级专项建设资金,有序推进邹平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更新的进程,切实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石海峰                          联系电话:0543-4320387

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