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影响农田排水的建议》
邹水字〔2024〕39号 签发人:田茂壮(B)
台子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影响农田排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清河复航工程实施后,受复航水位影响河道需保持高水位运行,给沿线农田排水带来一定困难。为解决沿线农田排水问题,考虑以下方案:
一是筹措资金在相应排水涵闸处建设强排泵站。该方案已列入《小清河生态廊道规划方案》初稿,但是受资金影响最终未能列入方案定稿。下一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尽早实现强排泵站建设。
二是汛期普降暴雨后,积极协调市、省相关部门,开启水牛韩节制闸下泄洪水,降低小清河主河槽水位,从而实现沿河田间积水排除。
三是协调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借调移动式大功率排涝水泵,在相应穿堤涵闸处进行强排,减轻内涝。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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