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混用的建议》
邹水字〔2024〕43号 签发人:田茂壮(B)
黄山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混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市地表水厂新建不久,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负荷运行,与我市逐步增长的居民用水需求形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之即将新增的向开发区和城区周边村镇供水需求,单靠地表水厂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我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我市近年来严格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加上实施水源转换等措施,地下水位有明显回升,在合理指标范围内开采浅层地下水作为居民用水是可行的。
您提出的混用方案是可行的,该方案的实施将有效缓解供水压力,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我市供水系统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地下水水质和口感的优势,通过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合理混合,提升自来水的整体水质,满足居民对水质的高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市积极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混用工作,确保供水安全,提升供水质量,同时尊重和满足居民的传统饮水习惯。感谢您对我市水资源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360543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