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对胜利河沿岸桥梁路口增设防护措施的建议》
邹水字〔2024〕47号 签发人:田茂壮(D)
焦桥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对胜利河沿岸桥梁路口增设防护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骨干河道治理工程,“利奇马”台风过后,我市孝妇河提升改造工程被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孝妇河(胜利河)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了治理,建设内容包括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硬化等,截至2021年6月,胜利河焦桥段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硬化及附属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全部建设完成。经过近几年运行,部分安全防护设施如减速带等存在损毁情况。
下一步,根据河道管理经费列入我市财政预算及资金到位情况,适时对胜利河沿岸两侧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及桥梁路口处增设减速带等安全防护措施。当前,市水务部门、沿河镇村要继续做好现有道路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民生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贵先 联系电话:0543-4330489